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虹口區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虹府規〔2020〕1號)第八條相關內容,現就開展文創產業受疫情影響企業核心人才房租補貼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受疫情影響企業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稅收征管關系在虹口;
2.所在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導致生產經營困難。
(二)企業核心人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與所在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2.一般應具有本科學歷,符合本區中高層創新創業人才和產業人才房租補貼受理審核的相關人才標準,在企業中擔任部門經理及以上職務的中高層經營管理人員,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中高層專業人才,或為專業技術(研究)帶頭人,或經相關部門認定的中高層創新創業人才;
3.本人入住區屬國有企業經營的人才公寓,并由個人直接向人才公寓經營單位支付房租。
二、支持標準
經審核認定,按今年2、3月份本人直接支付房租的50%給予補貼,直接撥付至個人銀行賬戶。(個人所得稅由本人自行申報繳納。)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2.個人基本情況表;
3.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4.所在企業上年度經濟貢獻證明材料;
5.個人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勞動合同、職務證明或業內資格證書復印件;
6.稅務局虹口分局出具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復印件;
7.與區屬國有企業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及個人直接支付房租的相關證明等復印件;
8. 個人銀行卡復印件及開戶行信息(詳細到支行)。
(二)申報方式
上述申請材料一套(紙質版)加蓋公章后提交至虹口區文創辦,所有復印件需本人簽字。
(三)聯系方式
虹口區文創辦
聯系人:陳? 琦、梅靜芳
電? 話:25658929、25657052
地? 址:虹口區飛虹路518號1號樓323室
(四)申報截止時間
2020年5月31日